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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创建“州级文明标兵单位”及争创“省文明单位”活动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3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湘西职院[2016]30号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创建“州级文明标兵

单位”及争创“省文明单位”活动实施方案

 

各处室、系部:

为推动学院五个文明建设的不断发展,营造团结奋进、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增强凝聚力,激发广大师生员工的工作热情,实现学院的跨越式发展,经院党委研究决定,为进一步巩固学校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今年将申报州级文明标兵单位和省文明单位称号,通过文明创建,推动和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发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眼“四个全面”勇担精神文明创建新使命,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中心任务,以州级文明标兵单位创建标准为依据,大力发挥基层单位与全校师生的主体性与创造力,深入践行校训,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巩固创建成果、延伸创建领域、提高创建水平、打造创建亮点,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创新型学院。

二、创建目标 

紧紧围绕学校确定的发展目标,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优化育人环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拓展创建工作内涵。以创建“文明校园”为载体,广泛开展扎实有效的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使学校党建工作进一步改进、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善、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学科建设进一步优化、文化体系进一步健全、职工素质进一步提升、校园环境进一步美化、硬件设施进一步完善、社会美誉进一步上升,把学校建设成为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和示范窗口,使学校成为文明整洁、环境优美、秩序井然、团结和谐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力争2016年通过评审验收,成功创建州级文明标兵单位和省文明单位。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正有、李光寒

副组长:曹义文

成  员:宋清华、罗红、刘辉、杨建平、满益文、钟明、刘修洪、陈杨晖、姚斌、毛国、田开全、单新德、彭继林、刘辉华、杨云、杨稚桓、高继明、田利华、曾翠林、兰丰全、李文艺、田芳芝、宋武、王小平、罗燕、李巧云、余剑春、吴化、汪学秋、彭明英、熊谟菊、毛眉、鲁俊、李铁虎、王丹子、白刚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宣传处,彭继林担任办公室主任。建立以宣传处为中心,各处室系部为支撑点的创建网络系统,共同打造州级文明标兵单位和省文明单位。

四、创建措施 

(一)加强思想建设,不断提升全民文明素质

1.以构建学习型党组织为抓手,建立以领导班子为主、以业务骨干为主、以青年教师为主,依托党委中心组、党组织生活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学习体系,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职工树立正确的思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向深度和广度拓展。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重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学习教育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进校园,使之转化为广大教职工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

3.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围绕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提高全院道德水平。开展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吸引广大师生员工参与,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中。开展文明上网活动,广泛运用校园网站、手机、微博、微信等传播载体和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使之更好的走进师生、深入师生心灵,努力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基层、做到个人,力求做活、做细、做实。

4.推进“道德讲堂”阵地建设。加大对“道德讲堂”推广力度,按照“有场地、有牌子、有标识、有设施、有队伍、有计划、有制度、有活动、有效果、有档案”的“十有”要求,推进“道德讲堂”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为运行规范、成效明显的示范讲堂。通过“道德讲堂”活动,在全院范围内形成“尊道德、学道德、做道德”的社会共识,推动“知行合一”的道德实践,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同时,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积小善为大善”、“积小德为大德”,自觉成为道德的传播者和践行者,使师生员工做到普及道德理念、宣讲道德故事、弘扬道德精神、展示道德力量,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不断提升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为创建工作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文明新风进校园,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5.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力度,以构建和谐校园为目标,深入开展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精心组织校园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内容健康向上、适合大学生特点的校园文化活动,认真抓好青年志愿者活动和“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师生的文化素养,努力创设文明健康、和谐有序的发展环境。

6.以校容校貌整治活动为契机,抓好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利用“文明处室”、“文明班级”、“文明家庭”、“十佳教职工”和“文明个人”等评选活动载体;大力开展省级“职工之家”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建设美丽校园”的积极性,引导大家见贤思齐,大力倡导良好校风建设。

7.加强文化校园建设,完善硬件建设。在创建工作中,除了要加强“软件”建设外,还要加强“硬件”建设。主要是教学楼、实训楼、学生宿舍、食堂、办公楼内环境设施的改善,在现有文化体育活动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完善,购置必要的活动器材和设备,建立完善“党建室”、“阅览室”、“健身室”、和“荣誉室”,开辟室外活动场地。

(三)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优化成长环境

8.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在清明、七一、十一等节庆日举办各种主题文化活动。继续开展“五四评优”评选活动,表彰一批崇德尚行、言行文明、品学兼优的典型,树立未成年人身边的榜样,引导广大未成年人从身边小事做起,不断提升道德修养,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宣传树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典型,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深化。

9.抓好校园文化环境净化优化工作。着力抓好网络、手机、荧屏、声频净化和网吧、学院音像书刊市场规范管理,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力度坚决取缔学院内黑网吧。坚持收缴不良“口袋书”、有害卡通画册、游戏软件,不断优化校园学习环境。

10.继续做好未成年人关爱工作。认真做好留守学生、家庭贫困学生、残疾学生和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的帮扶关爱工作。建立家长学校、心理辅导中心、帮困助学基金,扎实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对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开展一对一的扶贫助学,巩固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长效机制,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更大贡献。

(四)抓好环境整治活动,大力提升学院品位

11.加强后勤管理,强化卫生意识、绿化意识,确保校园清新洁净。随着学院新校区建设初具规模,适时对校园环境进行科学的规划,加大环境建设的投入,搞好校园的硬化、绿化、美化、亮化,使之布局合理,烟尘、废水、废气、废渣、排放达标等。形成景色优美、特色鲜明的校园环境,为师生工作、学习、生活提供优美舒适的环境。

12.加强综合治理和安全卫生工作。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健全学院治安管理、健康卫生等工作网络。加强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文明、卫生等教育。建立健全“四防”制度(防火、防电、防盗、防毒),安全、卫生包干值日制度。进一步办好家长学校,健全学校、家庭、社区的教育网络,不断优化校园内教书育人环境。

(五)不断深化志愿服务活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气

13.充分利用我校的专业特色,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和岗位练兵活动,通过社会实践继承和发扬优良的文化传统,认真抓好青年志愿者活动和“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鼓励青年教师运用专业知识,立足校园,走向社会,深入街道、社区、农村,广泛开展教育援助、对口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把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特色项目,在全校开展志愿者注册工作。将学雷锋活动、党员服务社区活动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环节,继续加强“雷锋月”等特色主题教育活动,积极选树典型,在全校推广先进经验,着力在职工中培育出一批践行雷锋精神和优秀党员的榜样和楷模,使学雷锋活动和党员服务社区实践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基地化,引导教师奉献自我、服务社会。

14.开展文明礼仪、文明交通、文化传播、普法宣传、禁毒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到主要交通路口、公交车站和交通拥堵路段劝导不文明行为,维护公共交通环境。

15.广泛开展“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志愿者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增强环保意识。广泛开展义务植树志愿服务行动,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幸福家园。

16.结合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传统节日、民族节日和纪念日为契机,在“3.5学雷锋纪念日”、“清明节”、“5.18助残日”、“6.1儿童节”、“七.一”“重阳节”、“十一国庆节”、“12.5国际志愿者日”等期间,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六)强化责任意识,严格督办检查

17.学院及部门要明确创建工作目标,将各种创建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分解,组织经常性的目标自查、检查、督办落实,适时召开创建工作督办会,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不出差错。在年终考核中严格奖惩兑现,实行责任连带,将文明创建与个人经济利益进行挂钩,以此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创建活动的工作积极性。

(七)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环境

18.院创建活动办公室要搞好创建档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在院内制作高标准高质量的文明创建宣传栏,制作宣传橱窗、标牌或板报、充分利用“信息”、“简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和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使干部职工熟练掌握文明单位建设的基本知识,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同州文明办的工作联系,争得上级有关部门对学院创建工作的支持和创建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具体指导,并加强同我州已获得文明单位称号单位的联系,虚心学习,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循序渐进,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要端正思想认识。全校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到文明单位的创建是提高道德素质、精神境界、发展意识的有效手段;充分认识到创建文明单位,不仅是改善学校面貌、树立学校形象、创造优美环境、推进文明建设的要求,更是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树立文明创建和各项业务工作一起抓的观念,把创建活动融入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各个环节。

二要广泛宣传动员。要利用各种手段和方式,广泛发动教职工共同支持并参与到文明创建工作中来,使人人争当文明风尚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

三要加大投入力度。文明单位建设涉及面广,是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学校要设立专项经费,加大对软、硬件建设投入,建好场所、配齐器材,为创建文明标兵单位提供基础保障。

四要加强督导考核。实施“一岗双责”责任制,把创建文明单位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列入学校绩效考核目标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目标清楚、层层负责、常抓不懈,确保文明单位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五、方法步骤

创建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3月) 

    学院召开动员会,认真学习省州文明办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各部门要根据创建工作实际,制定自身的工作方案,在全院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全力抓、师生员工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在单位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人人知道创建活动,人人了解创建要求。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4月-11月) 

各处室、系部根据下发的任务分解表制定全年的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及时上报信息。

第三阶段:总结评比阶段(12月) 

学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根据全年开展创建工作情况,及时对前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检,在自检的基础上,对各处室、系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对文明处室、文明班级和文明个人进行表彰。

 

附件:文明单位评分细则和责任部门

 

 

 

 

2016年3月30日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印

 

湘西自治州文明单位测评细则

 

测评项目

与内容

测      评      标      准

测评

方法

责任

部门

自评

得分

测评

得分

文明创建

基础性工作

(24分)

1.领导班子全年进行专题研究文明创建工作四次以上(有完整规范的记录);(2分)---办公室

2.切实做到“十有”:即:有动员大会、有三年规划、有当年计划、有健全机构、有专人负责、有浓厚氛围、有完善的制度、有系列活动、有健全档案、有情况反馈(有文件、有活动记录、有图片、有音像等资料);(10分)---宣传处、学生处、团委

3.申报省“职工之家”称号;开展文明科(股)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文明班级等文明创建活动(有方案、有文件、有总结等);(6分)---组织人事处、学生处、工会、各系部

4.全年向州文明办报送文明创建工作信息不少于6篇,每少一篇扣1分。(6分)---宣传处

材料

审查

组织人事处、宣传处、学生处、工会、各系部

 

 

公民

道德

建设

(15分)

思想

道德

建设

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着力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公民道德建设活动。

1.建立道德讲堂,有固定场所,有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有统一背景标识和道德文化标牌),按照“五个一”基本流程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活动,每次明确一个主题;(4分)---宣传处、思政部

2.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采取多载体、多渠道,宣传、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单位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固定醒目宣传和宣传标语,干部职工熟记基本内容达到100%;(6分)---宣传处、思政部

3.组织开展文明办网、文明用网、文明上网活动,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生态;(1分)---办公室、宣传处

4.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活动3次以上;慰问帮扶道德模范等先模人物1次以上。(4分)---宣传处、各处室、系部

材料审查实地考察现场抽查

办公室、宣传处、、组织人事处、团委、思政部、关工委、各处室、系部

 

 

群众性

精 神

文 明

建 设

(20分)

文明

风尚

1.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开设专栏;开展文明礼仪进机关活动(有方案、有活动、有总结等);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单位食堂设立“不剩饭、不剩菜”等告示牌,环境卫生整洁,就餐文明);(5分)---宣传处、团委、后勤处

2.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单位无公车私用等。(1分)---办公室、保卫处

材料审查

宣传处、办公室、团委、后勤、保卫处、各系部

 

 

文体

活动

1.全年开展读书活动不少于2次,形成全员终身学习的良好风尚;(2分)--学生处、各系部

2.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和湘西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5分)---团委、各系部

3.开展中华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进校园、企业、农业、社区、家庭等各种群众性文体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3分)---宣传处、学生处、团委、思政部、各处室、系部

材料审查实地

考察

宣传处、学生处、团委、思政部、各处室、系部

 

 

结对

共建

以扶贫村为重点,开展星级农户创建活动,制定村规民约(文明公约),有固定标牌;开设道德讲堂,帮扶留守妇女儿童,推进“百家文明单位结对共建百个文明新村”活动。(4分)---扶贫工作人、组织人事处、后勤

材料审查

扶贫工作人、组织人事处、后勤

 

 

志愿

服务

(15分)

队伍建设

1.单位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志愿服务工作,专题研究志愿服务工作2次以上;(1分)---办公室、团委

2.广泛普及“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志愿服务理念,干部职工知晓率达到80%以上;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并在湖南志愿服务网注册,队内注册志愿者达到本单位总人数的70%以上。(3分)---宣传处、团委

材料审查

办公室、宣传处、团委

 

 

开展活动

1.围绕“三关爱”(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组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扶危济困、大型社会活动、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4分)---学生处、关工委、团委

2.全年在湖南省志愿服务网上发布本单位志愿服务信息不少于4条。(4分)----团委

材料审查

学生处、关工委、团委

 

 

长效机制

1.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立健全注册培训、活动运行、服务记录、回馈激励、法律政策保障等机制,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1分)----团委

2.为已注册成为志愿者的在职干部职工购买志愿者公益保险,保障志愿者权益。(2分)---团委

材料审查

团委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6分)

教育工作

1.成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和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建立家长学校;(2分)---学生处、关工委

2.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单位干部职工的子女开展道德教育活动,结对帮扶社会贫困留守儿童,不少于2次。(2分)----学生处、关工委

材料审查实地考察

学生处、关工委

 

 

 

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1.单位无未成年人犯罪、吸毒、打架斗殴等现象;(1分)----保卫处、学生处

2.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强阵地建设、校园环境整治、网吧治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成效明显。(1分)----保卫处、学生处

材料审查问卷调查

保卫处

学生处

 

 

环境

建设

(8分)

城乡同建同治

1.完成城乡同建同治任务,单位办公楼(室)、宿舍、院落干净整洁,井然有序,无卫生死角、无脏乱差现象,实现硬化、亮化、美化;(6分)----后勤

2.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创建,完成创建的各项任务。(1分)---后勤

实地考察

后勤

 

 

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卫生清洁制度、节能减排制度。(1分)---后勤

材料审查实地考察

后勤

 

 

作风

建设

(4分)

干部队伍建设

1.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1分)----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处、纪委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州委“七条规定”,无违反规定情形。(1分)---纪委

材料审查问卷调查

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处、纪委

 

 

文明行政

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文明执行公务,文明接待群众来访,群众对单位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2分)---办公室、计财处、保卫处

材料审查问卷调查

办公室、计财处、保卫处

 

 

完成交办任务

(6分)

完成州、县市文明委交办的工作任务。(6分)----宣传处

 

宣传处

 

 

业务工作

(2分)

工作业绩突出,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2分)----各处室、系部

材料审查问卷调查

各处室、系部

 

 

 

奖励加分

1.获得国家、省部委荣誉称号的,每获得一项有效荣誉称号分别得3分、2分;获省厅(局),州委、州政府奖励的每一项加1分,最高分不超过10分;----各处室、系部

2.创建工作经验在全国集中宣传,得3分;创建工作经验在全省集中宣传,得2分;创建工作经验在全州集中宣传,得1分。---宣传处

材料审核

宣传处、各处室、系部

 

 

一票否决

1.单位或干部职工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2.发生重大社会治安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3.发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

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组织人事处、院纪委、保卫处、后勤处

 

 

注明:请各处室、系部将开展工作情况(方案、图片、总结)及时发送到172588813@qq.com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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