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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职业技术学院调整领导班子成员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书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3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湘西职院党字[2016]43号

 

 

湘西职业技术学院调整领导班子成员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书

 

    谭吉慧(党委书记)

作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院党委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按照中央、省、州委和省教育工委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主持抓好学院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各项领导责任落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2.抓好院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不廉洁问题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需追究纪律责任的,及时报告州委、州纪委,并配合上级组织搞好调查处理。

3.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主持抓好选拔任用干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4.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学院副职及处室、系部正职廉洁从政,防止腐败问题发生。如发现不廉洁问题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5.领导和协调学院反腐败斗争中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李光寒(党委副书记、院长)

1.对学院行政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学院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与党委书记一道抓好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不廉洁问题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需追究纪律责任的及时报告州委、州纪委,并配合上级组织搞好调查处理。

3.抓好行政处室、教学系部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

4.组织和协调学院反腐败斗争中案件的查处工作。

5.主持抓好学院招生行为规范工作,实施阳光招生。

 

曹义文(党委副书记)

对学院宣传处、组织人事处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上述部门正职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分别负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和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积极参与院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班子成员和部门领导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报告院党委和书记、院长。

3.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的处室正职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严重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宋清华(党委委员、副院长)

对学院教务处、计财处、高职研究所、就业指导中心、图书馆、实训部及各系部教学管理、就业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上述部门正职和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和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2.积极参与院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班子成员和其他院级领导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报告院党委和书记、院长。

3.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的部门成员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罗  红(党委委员、副院长)

对学院成教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上述部门的领导班子正职和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和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积极参与院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报告院党委和书记、院长。

3.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部门领导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格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杨建平(党委委员、副院长)

对学院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的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积极参与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报告院党委和书记、院长。

3.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不廉洁的问题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满益文(党委委员、副院长)

对学院招生处、科技与产业开发处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上述处室正职和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和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

2.积极参与院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报告院党委和书记、院长。

3.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的处室成员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4.认真监督实施“阳光招生”工程,规范办学行为,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钟  明(党委委员、副院长)

对学院后勤管理处、基建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上述分管部门正职和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分别负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和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积极参与院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报告院党委和书记、院长。

3.严格教育、管理、监督部门正职及成员廉洁工作,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刘修洪(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对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团委和建整扶贫工作组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上述部门的领导班子正职和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1.协助党委书记、院长主持抓好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责任的落实。

    2.认真贯彻上级和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抓好分管处室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积极参与院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报告院党委和书记、院长,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按照相关程序要求报告州纪委,并配合上级组织搞好调查处理。

4.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的处室和部门领导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陈杨晖(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对学院学生处、保卫处及各系部学生工作管理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上述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和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积极参与院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报告院党委和书记、院长。

3.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部门班子成员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单新德对学院工会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016年9月16日

 

 

 

 

 

 

 

 

中共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16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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