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湘西职院>> 信息公开>> 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规范性文件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8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实施精准扶贫战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基础性工程,是落实科教兴州、人才强州和建设教育强州战略,建设绿色、文化、开放、和谐“四个湘西”的重大举措,现结合实际,就加快全州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全州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

 

总体目标:全州现代职业教育骨干体系基本形成,办学质量显著提升,有效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为构建湘西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州、促进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0年,全面完成湘西职院建设任务。全州公办职业学校控制在10所以内,校均学历教育学生规模在2000人以上,县市重点举办的学校全部达到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建设好文化旅游、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现代农业等3大类示范性特色专业,3个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配齐配优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所需的教师编制,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达80%,建成1个州级教师培训基地。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3.5万人以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将创业教育纳入职业学校教育内容,建立和完善由创业知识教育、创业实践培训和创业实践活动构成的相互融合的创业教育体系。基本形成普职协调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相互沟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全面优化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布局

 

(一)合理布局,加快提升职业院校的基础能力。坚持“以高职为龙头,以中职为重点”的发展战略,加强政府统筹,合理布局全州职业教育。加快湘西职院的各项建设,完善新校区功能设施,争取成为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学院。各县市要结合教育“四大工程”,加快职业学校新扩建和搬迁工作步伐,进一步促进县市职业学校的提质扩容。吉首、龙山、永顺、花垣、保靖、泸溪、凤凰等县市分别办好1所占地80亩以上的示范性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古丈县要积极创造条件办好县级职教中心。

 

(二)组建湘西职业教育集团。按照政府统筹、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整合全州职教资源,以湘西职院为牵头院校,各县市职校参与,与湘西职院实行中高职对接,组建湘西职业教育集团,鼓励集团与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全方位融合,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实现全州职业院校招生就业、教育教学、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优化和办学效益最大化。

 

(三)彰显特色,突出抓好专业建设。面向市场需求,对接产业发展,在师资水平和设施设备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开办专业,重点建设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的精品专业,加大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力度,加强民族艺术、民间工艺、旅游服务、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探等具有民族特点的特色专业。到2020年,全州建设好3至5个特色专业群。每个县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好1至2个对接当地优势产业、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的特色专业。湘西职院、各县市中等职业学校要建设好1个高水平的校内实训基地和1个校外实训基地。

 

(四)协调发展,实现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大体相当。以湘西职院为龙头,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按照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大体相当、中等职业教育略大于普通高中教育的要求,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全州原则上不再新批普通高中学校。以州统筹全州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各县市积极支持湘西职院面向高中招生,逐步建立湘西职院初中招生退出机制,各县市区要全力支持湘西职院建设,确保县域内普通高中毕业生数的10%进入湘西职院学习,各中职学校毕业生数的30%进入湘西职院学习。

 

(五)全力推进,搞好职业教育社会资源的整合。实施好“一家一”职教工程,积极引导“两后生”、青年农民、城乡劳动者等接受职业技能教育,协同对接教育资助体系、“同心温暖”工程、“雨露计划”和贫困地区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计划,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读职校一律免费。从2016年起,以湘西职院、各县市重点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为依托,按照“机构不变、职能不变、政策不变、向上争项目渠道不变、向下延伸服务不变”的原则,对各类培训机构、项目、经费、资产进行整合,到2020年,逐步将各类培训整合到湘西职院和县市职教中心。分年度、有计划组织实施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每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免费培养培训1名青壮年劳动力,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

 

三、全面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

 

(六)严格落实编制标准。要按照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需要落实教师编制标准。用于聘用校外有技术专长的兼职教师编制数控制在学校编制总数的15%~30%之间,兼职教师列入教师编制总数,经费由财政包干拨款,其考核、管理由所在学校实施并与其绩效挂钩。

 

(七)全力实施专业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加大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力度,全面完成职业学校免费定向培养专业教师计划和特岗计划。改革职业学校教师招聘办法,对紧缺性急需人才降低门槛,吸纳更多技能型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职称评审要紧贴职业教育特点,侧重职业技能。建立评选学科、专业带头人制度,建立有序的专业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到发达地区职业学校进修学习制度,作为教师职称评定的必要条件。支持职业学校高薪引进骨干专业人才,鼓励职业学校教师创造发明。到2020年,“双师型”教师比例达80%以上。

 

(八)加强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完善职业教育科研制度,建立健全科研机构,配备专职科研人员,增加对科研工作投入,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行政部门科学决策提供服务。州设立专门的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各县市要配备专职职业教育研究人员。

 

(九)推进名师工作室建设。结合我州实际,在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上突出特色专业建设,各县市区要支持区域内职业学校组建1~2个由专业领军人才任首席名师,专业骨干教师和行业企业一线专家任教学名师,青年教师为成员的特色专业名师工作室,研究创新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文化,挖掘开发各类民族文化、旅游服务产品,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名师工作室工作格局。

 

四、全面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十)积极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创新民办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努力探索建立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等机制。民办职业院校依法享受相关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优惠政策。对办学行为不规范的民办学校要予以取缔,对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优秀的民办职业院校予以奖励。

 

(十一)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坚持“立德树人”的办学理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改进职业学校的德育工作,全面构建全员育人、全程教育、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体系。积极探索“双元制”和现代学徒制的办学模式,建立“学分银行”,有效推进中高职衔接。

 

(十二)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技能培养。进一步深化以社会需求和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教育改革,完善“学校+企业,专业+车间”的教学培养模式,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环节教学,加强学校与企业合作,共建专业和实习实训基地。制定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制度,大力开展“订单式”培养。建立由创业知识教育、创业实践培训和创业实践活动构成的相互融合的创业教育体系,促进毕业生多方位就业格局。

 

五、全面建立健全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保障机制

 

(十三)加强领导。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职业教育工作机制。各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建立以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参加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专题研究1~2次职业教育。统筹协调区域内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支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大力宣传和推介职业教育发展典型经验。

 

(十四)加大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全州各部门的培训项目资金要向职业教育倾斜。“十三五”期间,完成全州职业院校达标建设。从2016年开始,州本级及县市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用于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实施、名师工作室建设、职业教育科研、技能竞赛、教师培训培养等,采取考核和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职业学校做大做优做强。积极向上争取和组织实施好国家及省级职业教育专项建设项目。对于上级下拨的生均公用经费,通过考核的方式重点支持学科建设奖补。全面落实职业教育政策性经费保障要求,地方教育费附加的30%要用于职业教育,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按比例计提的教育资金要安排20%用于攻坚计划,逐年落实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15%紧缺性人才的聘用经费。申请和督促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学生学费减免的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十五)强化考核。对职业教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进行专项督导评估,将职业教育专项督导评估结果作为有关项目立项、专项拨款、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作为县级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凡评估“不合格”的县市,对其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行一票否决,责令限期整改。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6月7日

来源 |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相关信息

    指定的模型还没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