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职院关于评选第二届“十佳教职员工”的通知
湘西职院关于评选
第二届“十佳教职员工”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校区、各教学班级:
为树立典型、促进先进引导,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评选第二届“十佳教职员工”活动。现将评选方案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第二届 “十佳教职员工”,其中:教师6人,班主任2人,行政工勤2人。
二、参评对象:
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三、评选原则: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四、评选标准:
1、具有良好的师德,为人师表、爱生如子,严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组织安排,勇挑重担,为学院排忧解难,且工作量高于院平均工作量。
3、责任心强,任劳任怨,教育教学实绩突出。
4、热爱学院、关心集体,同事间和睦相处、团结协作。
5、有创新精神、敢为人先,成绩突出。
五、评选时间及程序:
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初评阶段:4月11日至4月20日,由各处室、系部、校区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推荐10名人选(立足全院,不局限于各自部门),并提出书面推荐理由,交至学院宣传处。根据推荐资料,学院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各系部、校区、处室负责人初步审定20名候选人。
资料收集阶段:4月21日至4月31日,宣传处按照候选人名单,收集由其所在部门或本人撰写的事迹材料(未按期提供材料者视为自动弃权)。
投票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宣传处组织各候选人材料,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由全体师生员工进行网上投票。
终评阶段:5月21日至6月10日,根据票数多少及各部门共同推荐情况,学院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各系部、校区、处室负责人,进行再次审定、投票,选出15名候选人报学院党委,进行集体研究,确定学院“十佳教职员工”。
评选出的“十佳教职员工”由学院有计划的在校园网站进行宣传,同时在州内媒体进行报道,并在“七一”建党庆祝大会上予以表彰。
评选出的“十佳教职员工”先进材料由院组织人事处负责整理存档,作为教职工晋级的重要依据。
六、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吴正有、李光寒
副组长:曹义文、罗红
成员:段世强、宋清华、刘辉、杨建平、满益文、钟明、符华西、刘修洪、陈杨晖、刘辉华、李成凤、彭继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处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