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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职院关于评选第二届“十佳教职员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01 阅读次数:

 

湘西职院关于评选

第二届“十佳教职员工”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校区、各教学班级:

为树立典型、促进先进引导,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评选第二届“十佳教职员工”活动。现将评选方案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第二届 “十佳教职员工”,其中:教师6人,班主任2人,行政工勤2人。

二、参评对象:

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三、评选原则: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四、评选标准:

1、具有良好的师德,为人师表、爱生如子,严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组织安排,勇挑重担,为学院排忧解难,且工作量高于院平均工作量。

3、责任心强,任劳任怨,教育教学实绩突出。

4、热爱学院、关心集体,同事间和睦相处、团结协作。

5、有创新精神、敢为人先,成绩突出。

五、评选时间及程序:

发动阶段41日至410日,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初评阶段:411日至420日,由各处室、系部、校区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推荐10名人选(立足全院,不局限于各自部门),并提出书面推荐理由,交至学院宣传处。根据推荐资料,学院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各系部、校区、处室负责人初步审定20名候选人。

资料收集阶段:421日至431日,宣传处按照候选人名单,收集由其所在部门或本人撰写的事迹材料(未按期提供材料者视为自动弃权)。

投票阶段:51日至520日,宣传处组织各候选人材料,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由全体师生员工进行网上投票。

终评阶段:521日至610日,根据票数多少及各部门共同推荐情况,学院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各系部、校区、处室负责人,进行再次审定、投票,选出15名候选人报学院党委,进行集体研究,确定学院“十佳教职员工”。

 评选出的“十佳教职员工”由学院有计划的在校园网站进行宣传,同时在州内媒体进行报道,并在“七一”建党庆祝大会上予以表彰。

评选出的“十佳教职员工”先进材料由院组织人事处负责整理存档,作为教职工晋级的重要依据。

六、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吴正有、李光寒

副组长:曹义文、罗红

成员:段世强、宋清华、刘辉、杨建平、满益文、钟明、符华西、刘修洪、陈杨晖、刘辉华、李成凤、彭继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处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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