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各系部、各校区:
为贯彻中办发[2006]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和认真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我院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深化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同学们的实际动手能力和专业技能,为以后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经州劳动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意,我院拟于2011年12月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对象:全院二、三、四年级同学
09级三年制大专班和08级五年制大专班同学可直接报名参加高级工鉴定;其他同学只能报名参加中级工鉴定。
二、报名时间:
2011 年 11 月 23 日 ---- 11 月 30 日
三、培训时间: 2011 年 12 月 1 日 ---- 12 月 16 日
培训由各系部根据各职业标准进行培训,需上交培训方案到教务处。
四、鉴定时间:2011年12月17、18日
五、鉴定内容:应知(理论)、应会(操作)
六、鉴定工种:
高级工:计算机操作员(B类)、计算机网络管理员(B类)、家畜饲养工(B类)、动物疫病防治员(B类)、绿化工(B类)、花卉园艺工(B类)、服装设计人员(B类)、广告设计人员 (B类统考)、前厅服务员(C类)、客房服务员(C类)、餐厅服务员(C类)、家用电器维修(A类)、维修电工(A类)、电气值班员(C类)、数控车工(A类)、数控铣工(A类)、汽车修理工(A类)、工程测量员(B类)
中级工:计算机操作员(B类)、家畜饲养工(B类)、动物疫病防治员(B类)、绿化工(B类)、花卉园艺工(B类)、服装制作工(B类)、前厅服务员(C类)、客房服务员(C类)、餐厅服务员(C类)、家用电器维修(A类)、维修电工(A类)、电气运行值班员(B类)、车工(A类)、钳工(A类)、数控车工(A类)、数控铣工(A类)、汽车修理工(A类)、焊工(A类)
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执照、焊工执照
七、收费标准: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湘价费(2001)328号文件精神,
高级工鉴定费用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