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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24 阅读次数:

 

 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各系部、各校区:

为贯彻中办发[2006]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和认真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我院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深化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同学们的实际动手能力和专业技能,为以后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经州劳动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意,我院拟于201112月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对象:全院二、三、四年级同学

09级三年制大专班和08级五年制大专班同学可直接报名参加高级工鉴定;其他同学只能报名参加中级工鉴定。

二、报名时间:   

2011 11 23 ---- 11 30

三、培训时间: 2011 12 1 ---- 12 16

培训由各系部根据各职业标准进行培训,需上交培训方案到教务处。

四、鉴定时间:2011121718

五、鉴定内容:应知(理论)、应会(操作)

六、鉴定工种:

高级工:计算机操作员(B)、计算机网络管理员(B)、家畜饲养工(B)、动物疫病防治员(B)、绿化工(B)、花卉园艺工(B)、服装设计人员(B)、广告设计人员 (B类统考)、前厅服务员(C)、客房服务员(C)、餐厅服务员(C)、家用电器维修(A)、维修电工(A)、电气值班员(C)、数控车工(A)、数控铣工(A)、汽车修理工(A)、工程测量员(B类)

中级工:计算机操作员(B)、家畜饲养工(B)、动物疫病防治员(B)、绿化工(B)、花卉园艺工(B)、服装制作工(B类)、前厅服务员(C)、客房服务员(C)、餐厅服务员(C)、家用电器维修(A)、维修电工(A)、电气运行值班员(B)、车工(A)钳工(A)、数控车工(A)、数控铣工(A)、汽车修理工(A)、焊工(A)

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执照、焊工执照

七、收费标准: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湘价费(2001328号文件精神,

高级工鉴定费用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