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文体中心(艺术楼、游泳馆、展览馆、体育馆、体育场)消防整改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湘职院项招【2022】24号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湘西州文体中心(艺术楼、游泳馆、展览馆、体育馆、体育场)消防整改工程
2.招标代理编号:广信邀标【2022】第089号
3.项目地点: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4.项目概况:灯具管线拆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等;
5.工期要求:45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7.招标范围:按照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室出具的预算审计清单的内容;
8.承包方式:全包;
9.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凭有效票据,支付项目总价80%,办理完结算后,支付至总造价的97%,剩余工程款待质保期(一年)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10.项目合理定价: 686221.41元×(1-5%)=651910.34元 。
11.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32595.00 元) ;
12.招标代理服务费:叁仟伍佰元整(¥:35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提交资料必须密封加盖章)
1.介绍信(加盖公章);
2.法人参加: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人参加: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