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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普法考试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14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职工学法用法及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州统一部署,今年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及普法考试将通过无纸化系统进行,但由于学院在职教职工人数较多,受客观条件制约,难以做到全体在职教职工在规定时段内进行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为此,学院采取“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与传统试卷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开展普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任务
落实湖南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法治办发〔2012〕6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西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全州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州治州办发〔2013〕9号)的安排部署,做好学院在职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及普法考试工作。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三年,学院将继续加大学法用法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全面提高师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在全院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进学院的依法治校工作。
    二、考试对象
       考试对象为全体在职教职工。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今年考试方式为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与传统试卷考试;内容范围为《湖南省“六五”普法2013读本》。
四、工作原则
平时学习与集中考试相结合
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与传统试卷考试相结合
指定人员参考与随机安排相结合
五、具体要求
1、无纸化学法用法及普法考试成绩纳入个人年度考核。按要求,各单位都要安装“普法无纸化系统局域网版”,单位人员通过电脑学习法律知识和参加学法用法考试,通过自行上机进行普法学习,并完成相应考试,获得相应分数,所获成绩作为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的必要依据之一。
2、无纸化普法考试成绩构成。无纸化学法考试总成绩包括平时上机学习分数和上机考试分数,平时学习获得的学分与最后参加无纸化考试的成绩各按40%和60%计入考试总成绩。今年,平时学习的学分为40分(基本要求是: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网络学习界面上线80次,学习时间累积2400分钟以上,做相关习题)。
3、无纸化普法考试。参加无纸化考试的教职工必须在11月下旬完成平时学习,并获得相应的学分。规定的学习时间结束,该数据库自动生成本单位人员“平时上机学习情况”数据包并上报。最后,由州依法治州办确定考试时间(按惯例是11月底或12月初),学院组织参考人员集中上机考试。
4、采取“无纸化”学法用法及普法考试与传统试卷考试两种方式。受客观条件的制约,难以做到在职教职工全体进行“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经向有关部门汇报,允许我院今年采取“无纸化”和传统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开展普法工作。针对以上情况,学院采取各部门60%人员的参加“无纸化” 、40%人员参加传统考试的办法,具体人员由各部门确定。
5、因工作大意疏忽,影响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综治考核、文明建设考核的部门及个人,学院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对普法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按规定进行相关处理。
六、有关安排
1、宣传处负责购买《2013年“六五”普法读本》及《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软件;及时将普法读本发放每位在职教职工手中;安装好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软件,指定专人管理、维护,计算机系要为该系统提供技术支持,确保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系统稳定、安全和有效运行;做好部分教职工的传统试卷考试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与宣传处取得联系,密切关注学法用法及普法考试工作的进展;要督促本部门人员平时学法用法;及时通知参考人员在统一的时间内参加无纸化考试或传统试卷考试。
3、处级干部的普法考试按以往惯例,由州依法治州办统一组织集中学习及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各部门根据要求(见附件1),按规定的表格样式(见附件2)将两类考试的参考人员名单(处级干部,以及年满58岁的同志要在备注栏上加以注明)于10月17日前报宣传处(另外需要电子文档),经统一编辑学员账号后方能进行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
联系人:董仁富 电话:13707436877(校园短码:6168)
孙 彤 电话:13707437877(校园短码:6169)
电子邮箱:xxzyxcc@163.com
 
 
 
附件1:各部门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或传统普法考试人数配表
附件2:“无纸化”学法用法或传统普法考试人员安排表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1:
各部门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或传统普法考试人数分配表
所在部门
部门
人数
“无纸化”
学法人数(%)
“无纸化”
学法人数
参加试卷
考试人数
备注
办公室
28
60%
 
 
 
组织人事处
 13
60%
 
 
 
宣传处
5
60%
 
 
 
计财处
16
60%
 
 
 
教务处
28
60%
 
 
 
学生处
11
60%
 
 
 
招生处
14
60%
 
 
 
保卫处
24
60%
 
 
 
后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