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统发〔2017〕 号
州统发〔2017〕 号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统战部
关于开展海外华人华侨、归侨、侨眷、港澳台同胞、留学或留学归国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
各县市委统战部、侨联、台办,州直各单位,吉首大学党委统战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精神,摸清我州海外华人华侨、归侨、侨眷、港澳台同胞、留学或留学归国人员及州内亲属情况,依法研究制定归侨侨眷、华人华侨及留学生在湘西创业、就业的照顾政策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建立贫困归侨侨眷、华人华侨及其留学生州内亲属贫困户帮扶机制,不断建立健全统战对象档案和信息库,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经州委统战部、州台办、州侨联会商,决定在全州开展海外华人华侨、归侨、侨眷、港澳台同胞、留学或留学归国人员信息集中采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信息采集对象,包括海外华人华侨、归侨、侨眷、港澳台同胞、留学或留学归国人员。
(一)华侨: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籍公民;
(二)归侨:指回国定居的中国籍华侨;
(三)华人:指原是华侨或华人后裔,后已加入或已取得居住国国籍者;
(四)侨眷: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外籍华人在华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与侨眷范围相等同;
(五)定居港澳台或长期在港澳台居住的湘西同胞;
(六)回国(或来华)创业人员;
(七)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留学或留学归国人员。
二、时间安排
本次信息采集从2017年5月2日开始,6月2日结束。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领导,强化责任。此项工作是由州委统战部、州台办、州侨联统一安排部署的一次全州范围内的调查摸底工作,各县市委统战部、台办、侨联,州直各单位和吉首党委大学统战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信息采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拓宽思路,下沉力量。各级各单位要拓宽信息采集工作思路,扩大调查范围,丰富调查方式。要下沉工作力量到基层,充分发挥村支两委、社区工作人员的主动性,摸清本辖区每一户的基本情况。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本单位职工的积极性,将调查范围扩大到职工的亲戚、朋友。
(三)细致调查,详细登记。能否摸清每一户调查对象的家庭情况、登记清楚所调查到的信息,能否详细记录调查工作中遇到的情况,是归档建册、有针对性开展侨务工作、改进工作的重要基石。要根据采集内容认真摸清情况,表格填写要准确、规范,做到表、人相符,不错不漏。严禁上报虚假数据。
(四)专项督查,按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