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湘西职业技术学院精准扶贫专项监督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湘西职业技术学院精准扶贫专项监督和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湘西职业技术院精准扶贫专项监督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4月15日
中共湘西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印
湘西职业技术学院精准扶贫专项监督和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精准扶贫专项监督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专项监督整治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和中央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精准扶贫专项监督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进廉洁扶贫,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建立健全管用有效的长效机制,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涉纪上访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基层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存在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影响精准扶贫工作推进和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拒不执行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或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执行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推进,干部结对帮扶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2.在脱贫攻坚重大事项、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上违反议事规则盲目决策,出现严重失误等问题;
3.以开展扶贫工作和村级事物为由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办私事、中饱私囊等问题;
4.在“三资”管理,涉及民生、教育发展等领域资金项目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优亲厚友、以权谋私、侵占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问题;
5.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各类惠民资金账户和拨付管理不规范,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虚报套取、截留挪用、冒领抵扣、侵占私分教育扶贫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
6.各种违规招生及乱收费问题;
7.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监督和整治工作从2016年4月开始,2016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4月底前)
1.成立机构。学院成立精准扶贫专项监督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监督整治领导小组”),院党委书记吴正有、院长李光寒任组长,院纪委书记刘修洪任副组长,各处室系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纪检监察室,院纪委书记刘修洪兼任办公室主任、院纪委副书记曾翠林任办公室副主任。
2.制定方案。学院专项监督整治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精准扶贫专项监督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
3.宣传发动。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中心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组织学习“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关精神及具体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全面进行部署安排。
4.上报备案。各部门于4月18日前将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学院专项监督整治办公室备案,重要情况应及时上报。联系人:何佩韦;联系电话:8535338,18674317288;电子邮箱:xxzyjw@126.com。
(二)清理核查(4月—8月)
1.全面自查。各部门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组织本部门全面开展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清理排查。清理自查要做到全覆盖,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清理自查应在5月下旬完成。
2.专项巡查。学院专项监督整治办组织对重点部门开展专项巡查。
3.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4.汇总分析。各部门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进行汇总上报。
(三)督查督办(9月—10月)
1.实地抽查。学院专项监督整治办按照一定的比例,分别组织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情况和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2.重点督办。学院专项监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实地抽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对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和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交办和督办。
3.问责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不力的部门进行严肃问责,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各部门要在进行全面整治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原因,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2.全面总结。各部门要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研究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于11月30日前上报学院专项整治办。学院专项整治办对全院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12月中旬向学院党委和州专项整治办作专题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能够及时铲除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增强党的向心力、公信力,维护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认真抓好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党委领导、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负责”的原则推进专项监督整治工作。各部门按照履行主体责任的要求对本部门内专项监督整治工作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并将专项监督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以及绩效考核内容。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排查工作签字背书,亲自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在人员、经费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三)坚持问题导向。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发现、通报、处理机制,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这次专项整治的主要目的。创新履职方式,整合力量,通过自办、督办、联办和异地交叉办案等方式,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整治行动中举报发现的问题,实行“零容忍”,迅速核实、快查快结,该处理的处理、该问责的问责,形成有力震慑。在抓好查处的同时,及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精神,大力宣传我们及身边精准扶贫专项监督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件,用身边的正反典型教育广大党员、群众,着力营造廉洁扶贫良好氛围。
(五)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专项监督整治工作不到位、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严格追究问责。专项监督整治工作办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检查的各项信息数据以及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严格保密,严防各类信息和数据泄漏、流失。检查核实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秉公办事,不得敷衍塞责、营私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