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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职院关于评选第三届“十佳教职员工”(文明职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1 阅读次数:

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树立身边的典型,来激发全体教职员工的精神风貌、工作热情。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今年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评选第三届“十佳教职员工”(文明职工)活动,现将评选方案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吴正有、李光寒

副组长:曹义文

成员:宋清华、罗红、杨建平、满益文、钟明、刘修洪、陈杨晖、姚斌、毛国、单新德、田开全、刘辉华、彭继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处,彭继林兼主任

二、评选内容

第三届 “十佳教职员工” (文明职工)。其中:教师6人,班主任辅导员3人,行政工勤1人。

三、参评对象:

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四、评选原则: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五、评选标准:

1、具有良好的师德,为人师表、爱生如子,严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出满勤。

2、服从组织安排,勇挑重担,为学院排忧解难,且工作量高于院平均工作量。

3、责任心强,任劳任怨,具有突出的教育教学实绩和工作实绩。

4、热爱学院、关心集体,同事间和睦相处、团结协作。

5、有创新精神、敢为人先,成绩突出。

六、评选时间及程序:

发动阶段:5月11日至5月20日,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初评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由各处室、系部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推荐10名人选(立足全院,不局限于各自部门),并提出书面推荐理由,交至学院宣传处。根据各部门推荐情况,宣传处统计好被推荐人的推荐票数,交学院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讨论初步审定20名作为候选人。

资料收集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宣传处按照候选人名单,收集由其所在部门或本人撰写的事迹材料(未按期提供材料者视为自动弃权)。

投票阶段:6月11日至7月31日,宣传处组织各候选人材料,并放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由全体师生员工进行网上投票(微信投票)。

复评阶段:8月1日至8月24日,根据网上投票(微信投票)票数多少及各部门共同推荐情况,各系部、处室负责人组织本部门进行复议。学院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各系部、处室负责人,进行再次审定、投票,选出12名候选人报学院党委。

终评阶段:8月25日至9月1日,学院党委对12名候选人进行集体研究,确定学院“十佳教职员工” (文明职工)。

七、要求

各部门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学院第三届“十佳教职员工” (文明职工)的评选工作;二是要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师生员工参与到评选中去,要讲大局、讲团结,克服本位主义思想,真正推选出让全院师生员工认同的“十佳教职员工” (文明职工);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全院师生员工了解评选工作的目的意义,积极参与到评选工作中去。

  评选出的“十佳教职员工”由学院有计划的在校园网站进行宣传,同时在州内媒体进行报道,并在教师节庆祝大会上予以表彰。

评选出的“十佳教职员工”先进材料由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存档,作为教职工晋级的重要依据。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