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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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系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8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4月4日不上晚自习,4月5日(星期四,清明节)、4月6日(星期五)、4月7日(星期六)3天正式放假。4月7日(星期六)上晚自习,由班主任下班; 4月8日(星期日)照常上班,任课教师按4月6日(星期五,单周)课表上课,晚自习由4月4日(星期三,单周)晚辅导老师分别下班或上课。
二、节假日期间,请各部门根据需要妥善安排值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遇突发紧急情况须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办 公 室
2018年4月3日